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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華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廠(以下簡稱第一采油廠)成立于1983年,勘探開發業務覆蓋滄州地區的任丘市、河間市及保定地區的高陽、蠡縣、博野、清苑、安國,雄安新區的安新、雄縣等區域,累計探明含油面積269.26平方公里。投入開發任丘、鄭州、文安、南馬莊、高陽、西柳、雁翎、劉李莊等8個油田49個油藏,地質儲量采出程度28.41%,可采儲量采出程度92.08%。探明潛山油藏8個,采出程度31.9%;低滲透砂巖油藏20個,采出程度12.6%;中高滲砂巖油藏21個,采出程度15.9%。
保定工區下轄西柳10轉油站、西柳2轉油站、高陽轉油站、高29轉油站和高44轉油站,本次自行監測范圍為以上5座轉油站。
河北綠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據指南及技術規范等要求完成了《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華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廠(高陽地區)2025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并于2025年7月14日-2025年11月26日進廠采樣,共布設土壤點位35個,地下水點位18個。土壤測試因子為測試因子石油烴、苯系物、多環芳烴;地下水測試因子為石油烴、多環芳烴、苯系物、pH、耗氧量、溶解性總固體、氯化物、氨氮、硫化物、亞硝酸鹽、硝酸鹽、揮發性酚類、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石油類及色、嗅和味、渾濁度、肉眼可見物、鈉。
西柳10轉油站監測結果分析及建議
土壤:
西柳10轉油站內土壤中石油烴(C10-C40)有不同程度檢出,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其余因子均未檢出。
西柳10轉油站對照點土壤中pH和石油烴(C10-C40)均有檢出,但石油烴(C10-C40)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
西柳10轉油站相對對照點,廠區內石油烴(C10-C40)無明顯累積,且遠低于土壤標準值。
西柳10轉油站相對歷史監測數據,與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相比,石油烴有明顯累積,但遠低于土壤標準值,分析有累積主要原因為該企業為石油天然氣開采行業,同時轉油站建站時間較長,采出液干化池等液面存在蒸發情況,且三相分離器、儲罐部分閥門偶有操作不當或零部件老化等情況均會導致石油烴累積,需加強日常土壤隱患排查工作。
地下水:西柳10轉油站地下水中檢出因子中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評價指數大于1,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為本地值超標,其余因子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本區域淺層地下水主要為咸水,礦化度比較高(2-3克/升);推測超標物質受區域地質環境影響。且地下水埋藏較深,不做飲用水使用,因此對人體與環境無影響,不再對其進行關注。其他因子均能夠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限值。
西柳10轉油站對照點地下水中檢出因子中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其余因子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
相對于對照點,西柳10轉油站區第一次水點位BS1氨氮和釩有明顯累積,但遠低于地下水評價標準。其它點位因子對比對照點數據均無累積現象,與對照點數值出于同一水平,推測第一次水BS1點位氨氮和釩相比對照點有明顯累積現象受企業生產偶發影響。
綜合往年自行監測數據與本年度地下水監測數據趨勢分析結果表明,西柳10轉油站A區內pH、耗氧量、硝酸鹽、石油類、石油烴、溶解性總固體濃度呈現上升趨勢,但不屬于連續四次呈上升趨勢,推測受油罐區儲油罐影響。氨氮、亞硝酸鹽、總硬度、氯化物濃度呈現下降趨勢。
B區內pH、耗氧量、硝酸鹽、石油烴濃度呈現上升趨勢,但不屬于連續四次呈上升趨勢,推測受生產區三相分離器影響,導致pH、耗氧量、硝酸鹽、石油烴濃度呈現上升趨勢;氨氮、石油類、亞硝酸鹽、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氯化物濃度呈現下降趨勢。
擬采取主要措施及原因:
(1)加強生產過程中的監管,避免發生原料、副產物的大氣沉降、遺撒等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事件;
(2)加強對危廢的管理,按照相關要求對危險廢物進行處理;
(3)加強生產區域的防滲層管理,發現裂隙時及時修補,避免發生污染事件時,污染物的橫向和縱向遷移及擴散;
(4)轉油站應建設監測井井口保護裝置,包括井口保護筒、井臺或井蓋等部分。監測井保護裝置應堅固耐用、不易被破壞。無條件設置水泥平臺的監測井可考慮使用與地面水平的井蓋式保護裝置;
(5)建議下次本地塊自行監測數據與本次監測數據進行對比分析,分析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是否出現增加的趨勢;
(6)土壤中石油烴相對于歷史數據有累積情況,地下水A區和B區石油烴相對于歷史監測總體呈現上升趨勢,針對重點監測單元污染物存在明顯累積情況,加強土壤隱患排查工作,并加強石油烴的長期監測。
西柳2轉油站監測結果分析及建議
土壤:
西柳2轉油站內土壤中石油烴(C10-C40)有不同程度檢出,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其余因子均未檢出。
西柳2轉油站對照點土壤中pH和石油烴(C10-C40)均有檢出,但石油烴(C10-C40)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
西柳2轉油站內對照點,廠區內石油烴(C10-C40)有明顯累積,但遠低于土壤標準值。
西柳2轉油站相對歷史監測數據,與2021那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相比,有明顯累積,但遠低于土壤標準值,分析有累積主要原因為該企業為石油天然氣開采行業,同時轉油站建站時間較長,且三相分離器、管道部分閥門偶有操作不當或零部件老化等情況均會導致石油烴累積。
地下水:
西柳2轉油站地下水中檢出因子中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二次水中渾濁度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其余因子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本區域淺層地下水主要為咸水,礦化度比較高(2-3克/升);推測超標物質受區域地質環境影響。且地下水埋藏較深,不做飲用水使用,因此對人體與環境無影響,不再對其進行關注。其他因子均能夠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限值。
西柳2轉油站對照點地下水中檢出因子中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二次水中渾濁度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其余因子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
相對于對照點,西柳2轉油站CS1和CS2點位氯化物兩次地下水監測均有累積,CS2點位氨氮兩次地下水監測均有累積,CS1點位鐵有累積,推測受外輸泵房和三相分離器(閥門偶有操作不當或零部件老化情況)影響,導致污染物相比對照點出現累積。
綜合往年自行監測數據與本年度地下水監測數據趨勢分析結果表明,西柳2轉油站C區內pH、耗氧量、氨氮、硝酸鹽、石油烴、亞硝酸鹽濃度呈現上升趨勢,pH、石油烴、亞硝酸鹽呈上升趨勢,但不屬于連續四次呈現上升趨勢;石油類、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氯化物濃度呈現下降趨勢。
擬采取主要措施及原因:
(1)加強生產過程中的監管,避免發生原料、副產物的大氣沉降、遺撒等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事件;
(2)加強對危廢的管理,按照相關要求對危險廢物進行處理;
(3)加強生產區域的防滲層管理,發現裂隙時及時修補,避免發生污染事件時,污染物的橫向和縱向遷移及擴散;
(4)轉油站應建設監測井井口保護裝置,包括井口保護筒、井臺或井蓋等部分。監測井保護裝置應堅固耐用、不易被破壞。無條件設置水泥平臺的監測井可考慮使用與地面水平的井蓋式保護裝置;
(5)建議下次本地塊自行監測數據與本次監測數據進行對比分析,分析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是否出現增加的趨勢,需重點關注土壤中石油烴和地下水中pH、硝酸鹽、亞硝酸鹽、石油烴,若有增加趨勢需增加監測頻次;
(6)土壤中石油烴相對歷史數據以及對照點均存在累積現象,且地下水監測中石油烴相對歷史數據屬于上升趨勢,建議加強土壤隱患排查工作,加強土壤和地下水中石油烴的長期監測。
高陽轉油站監測結果分析及建議
土壤:
高陽轉油站場地內土壤中石油烴(C10-C40)有不同程度檢出,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其余因子均未檢出。
高陽轉油站對照點土壤中pH、石油烴(C10-C40)有檢出,但石油烴(C10-C40)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其余因子均未檢出。
高陽轉油站相對對照點,廠區內石油烴(C10-C40)無明顯累積,且遠低于土壤標準值。
高陽轉油站相對歷史監測數據,與2021年、2022年、2023年相比,石油烴有明顯累積,但遠低于土壤標準值,分析有累積主要原因為該企業為石油天然氣開采行業,同時轉油站建站時間較長,采出液干化池等液面存在蒸發情況,且三相分離器、儲罐部分閥門偶有操作不當或零部件老化等情況均會導致石油烴累積。與2024年相比石油烴無明顯累積。
地下水:
高陽轉油站地下水中檢出因子中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渾濁度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其余因子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本區域淺層地下水主要為咸水,礦化度比較高(2-3克/升);推測超標物質受區域地質環境影響。且地下水埋藏較深,不做飲用水使用,因此對人體與環境無影響,不再對其進行關注。其他因子均能夠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限值。
相對于對照點,高陽轉油站有累積污染物為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錳,主要集中在ES1(三相分離器)和DS1(油罐區東北側)點位,推測受三相分離器和油罐(閥門偶有操作不當或零部件老化情況)影響,導致污染物相比對照點出現累積。
高陽轉油站D區內pH、硝酸鹽、石油烴、溶解性總固體呈上升趨勢,但不屬于連續四次呈上升趨勢;其它污染物均呈下降趨勢。
高陽轉油站E區內pH、氨氮、亞硝酸鹽呈上升趨勢,但不屬于連續四次呈現上升趨勢;其他污染物均呈現下降趨勢。
高陽轉油站F區內pH、硝酸鹽、石油烴、溶解性總固體呈上升趨勢,但不屬于連續四次呈現上升趨勢;其他污染物均呈現下降趨勢。
擬采取主要措施及原因:
(1)加強生產過程中的監管,避免發生原料、副產物的大氣沉降、遺撒等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事件;
(2)加強對危廢的管理,按照相關要求對危險廢物進行處理;
(3)加強生產區域的防滲層管理,發現裂隙時及時修補,避免發生污染事件時,污染物的橫向和縱向遷移及擴散;
(4)轉油站應建設監測井井口保護裝置,包括井口保護筒、井臺或井蓋等部分。監測井保護裝置應堅固耐用、不易被破壞。無條件設置水泥平臺的監測井可考慮使用與地面水平的井蓋式保護裝置;
(5)建議下次本地塊自行監測數據與本次監測數據進行對比分析,分析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是否出現增加的趨勢,需重點關注土壤中石油烴和地下水中pH、硝酸鹽、亞硝酸鹽、石油烴和溶解性總固體,若有增加趨勢需增加監測頻次;
(6)土壤中石油烴相對歷史監測情況存在累積現象,且地下水監測單元中D單元和F單元中石油烴相對歷史監測情況存在上升趨勢,建議加強土壤隱患排查工作,加強土壤和地下水中石油烴的長期監測。
高29轉油站監測結果分析及建議
土壤:
高29轉油站場地內土壤中石油烴(C10-C40)有不同程度檢出,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其余因子均未檢出。
高29轉油站對照點土壤中pH、石油烴(C10-C40)有檢出,但石油烴(C10-C40)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其余因子均未檢出。
高29轉油站相對對照點,廠區內石油烴(C10-C40)無明顯累積,且遠低于土壤標準值。
高29轉油站相對歷史監測數據,與2021年和2023年相比,有明顯累積但遠低于土壤標準值,分析有累積主要原因為該企業為石油天然氣開采行業,同時轉油站建站時間較長,采出液干化池等液面存在蒸發情況,且三相分離器、儲罐部分閥門偶有操作不當或零部件老化等情況均會導致石油烴累積,與2022年、2024年相比,無明顯累積。
地下水:
高29轉油站地下水中檢出因子中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渾濁度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其余因子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本區域淺層地下水主要為咸水,礦化度比較高(2-3克/升);推測超標物質受區域地質環境影響。且地下水埋藏較深,不做飲用水使用,因此對人體與環境無影響,不再對其進行關注。其他因子均能夠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限值。
相對對照點,高29轉油站GS1、HS1硝酸鹽有累積,IS1錳有累積,GS1、HS1和IS1為油罐區、生產區和廢水處理區,主要涉及儲油罐、三相分離器和采出水,推測相對對照點有累積的原因為三相分離器、油罐和采出水(閥門偶有操作不當或零部件老化情況)影響,導致污染物相比對照點出現累積。
高29轉油站G區pH、硝酸鹽、石油類、石油烴呈上升趨勢,但不屬于連續四次呈現上升趨勢;其他污染物均呈現下降趨勢。
高29轉油站H區pH、硝酸鹽、石油烴呈上升趨勢,但不屬于連續四次呈現上升趨勢;其他污染物均呈現下降趨勢。
高29轉油站高29轉油站I區pH、石油烴呈上升趨勢,但不屬于連續四次呈現上升趨勢;其他污染物均呈現下降趨勢。
擬采取主要措施及原因:
(1)加強生產過程中的監管,避免發生原料、副產物的大氣沉降、遺撒等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事件;
(2)加強對危廢的管理,按照相關要求對危險廢物進行處理;
(3)加強生產區域的防滲層管理,發現裂隙時及時修補,避免發生污染事件時,污染物的橫向和縱向遷移及擴散;
(4)轉油站應建設監測井井口保護裝置,包括井口保護筒、井臺或井蓋等部分。監測井保護裝置應堅固耐用、不易被破壞。無條件設置水泥平臺的監測井可考慮使用與地面水平的井蓋式保護裝置;
(5)建議下次本地塊自行監測數據與本次監測數據進行對比分析,分析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是否出現增加的趨勢,需重點關注土壤中石油烴和地下水中pH、硝酸鹽、石油類、石油烴,若有增加趨勢需增加監測頻次;
(6)土壤中石油烴相對于2021年和2023有累積,地下水G區、H區、I區相對歷史監測數據總體趨勢呈上升趨勢,建議加強土壤隱患排查工作,加強土壤和地下水中石油烴的長期監測。
高44轉油站監測結果分析及建議
土壤:
高44轉油站場地內土壤中石油烴(C10-C40)有不同程度檢出,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其余因子均未檢出。
高44轉油站對照點土壤中pH、石油烴&am